福建省漳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服务场所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1/8/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福建省漳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服务场所工程设计已由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漳政办【2011】90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漳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福建省漳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服务场所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漳浦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
2.4设计总投资:项目设计总投资约12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项目工程设计。
2.5.2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
2.6设计周期要求:签订合同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任务及施工图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送审批和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后续服务工作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
2.7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年检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2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本工程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8 16 日至2011 8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漳州市江景花园19幢1201号-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1年 8 24 日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 8 25 3 3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本工程的设计费以建筑总面积为计算基数,采用单价包干形式,单价为人民币30元/平方米,中标后不予调整。
8.2本工程的设计费与收费基准价格相比下浮幅度大于30%。
8.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51595783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景花园19幢1201号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2033768    传真:0596-2032768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①全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行:161030100100072888
账  号:兴业银行漳州新浦支行
 
②全称:漳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开户行:漳浦县建行
账  号:3500166730705250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