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丰镇四目坑填方挡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华发改[2010]217号文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安县华丰镇四目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填土120万立方米,新建重力坝长60米,高10米,上宽3.5米,底宽3.5米,粘土坝长110米,高20米,上宽8米,底宽80米及排水沟等设施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00个工作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 ;
2.6.3. 代建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且年检合格的监理单位。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 月 5 日至2011年 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1701室)或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 月 19 日北京时间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1.福建招标采购网 2.漳州招标采购网3.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蔡先生 ;
电 话: 13606960880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陈、小梅 ;
电 话: 0596-6162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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