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郭坑旅游综合开发一期(渔人小镇)项目地块整体抬高填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郭坑旅游综合开发一期(渔人小镇)项目地块整体抬高填土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6]E020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漳州市百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龙文区郭坑镇郭坑村;
1.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90万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项目地块整体抬高至高程9米(现状地块高程平均7米)。总建筑用地36429平方,回填土方量共82935立方米(含18650为鱼塘回填土方量(实方)工程量依照工程测绘图与电子版土方网格计算图,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文件;
1.4. 回填土质量要求:土质需为含沙量较高三类黄土,不能掺杂石块、条石、淤泥、垃圾等。如发现回填土不符合要求,发包方有权拒收。
1.5. 施工工艺要求:回填土运到地块由铲车推平,在地块原有高程7米的基础上,每回填抬高0.5米即用压路机压实一次,共压实4次至高程9米。
1.6. 工程发包价:22元/立方米(含税、含道路清洁及车辆清洁台全包干等);
1.7. 验收方式:填土完成后,由测绘单位验收回填土方量;
1.8. 工程结算方式:在回填土方量82935立方米内施行中标价总包干,甲方如有要求增加的界线边放坡的数量凭测绘验收实际回填的数量按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1.9. 工程付款方式:回填抬高至8米高程压实后付款35%,回填抬高至9米高程压实后付款35%,验收合格后付款25%,余5%保修金在工程完工一年后付清(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
1.10. 工期:工期为 40 日历天;
1.11. 工程质量要求: 质量必须达到先行的公路路基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不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6.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3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2月10日至2017年 02 月14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02月21日 12:00时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贰佰元整(¥36200元) 。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户 名:漳州市百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35050166243300000961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6.3、凡根据闽建[2014]3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可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或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扫描件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7年02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4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持注册
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参加开标并签到,建造师应持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原件到开标现场核验并拍照,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营业执照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7.5 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则无需提供。
8.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2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zzztb/)等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百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龙文郭坑镇
联系人: 郭毅
电话:1825960673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号2号楼3楼
联系人:小谢
电 话:0596-291150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