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青阳溪花田三期工程(十一、春节花田规划)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6]招015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青阳溪花田三期工程(十一、春节花田规划)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备【2016】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经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经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场址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即山水大道以东、角美大道以西、湖中路以南、规划七路以北地块,面积约200亩。本次招标建设内容包含2016年十一黄金期和2017年春节黄金期花田规划(含花田地形整理、土地翻耕,施肥,播种,浇灌以及花田管养等)、管理房、厕所、亭子、廊架、入口大门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设计、施工,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各阶段地形测绘、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等)、设备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
三、建设工期:
总工期:8个月。
?设计:根据招标人以及项目的需要分期提交各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在业主下达设计任务后10日历天内提供满足项目需要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业主及相关部门确认后10日历天内提供正式施工图。
? 施工:根据招标人以及项目的实施需要分期完成2016年“十一”、2017年“春节”花田规划(含地形整理、翻耕土地,施肥,播种,浇灌以及管养)、管理房、厕所、亭子、廊架、入口大门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建设,承包人在上述各阶段节日前5日历天提供(各阶段时间节点: 2016年“十一”应于2016年9月26日之前提供;2017年“春节”应于2017年1月22日之前提供;)满足活动开放需求及业主要求的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应达到经业主及相关部门确认的设计效果(开花率应达到80%及以上,植株覆盖率达到90%及以上)】。
四、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4.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处分的。
4.4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派出。
4.5拟担任本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方派出。
4.6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派出。
4.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只允许由分别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五、质量要求:
5.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且应满足活动开放需求及业主要求的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应达到经业主及相关部门确认的设计效果(开花率应达到80%及以上,植株覆盖率达到90%及以上)】。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5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6.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6.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七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8.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8.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6月21 日北京时间12:00前汇达指定帐户。
8.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若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提交)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8.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元。
8.1.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龙海龙池支行
账户名称:漳州市经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13622601040002316
8.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者已缴存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应出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2日北京时间 08 时 3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9.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22日北京时间0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
9.3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设计负责人持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代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法人代表应到场)持身份证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时到达开标现场验证登记,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法人代表应到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漳州市经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4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6- 6265521 传真:0596-666982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双玺7幢903室
电话:0596-2956050
联系人:小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