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茶铺溪河道整治清淤工程(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茶铺溪河道整治清淤工程(第二标段)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5】30号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芗城区天宝镇塔尾村(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1914.57万元,工程建安费用为1206.38 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排涝箱涵1座等
2.3最高控制价:_7703628元 (含暂列金70万元);本次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茶铺溪河道整治清淤工程(第二标段)预算审核价为:7703628元(含暂列金70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材料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5 标段划分:/;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由招标人安排;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3.5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01月07日12: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账户名称: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账 号: 13611901040000135
开户银行: 漳州农行天宝分理处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为9%(含)~10.99%(含)]。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0日必须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5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1月08日上午08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5.3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持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备注: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九一八路34号 邮编: 363001
联系人:詹先生 电话:0596-254032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九龙官邸D座501
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6-2893818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