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I土方工程第I标段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漳发改审【2009】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蓝田开发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29.7978公顷,道路全长8054米,其中道路I—朝阳镇田墘村至蓝田镇好坑村道路长3706米,红线宽40米,沥青路面宽16米;
2.3. 招标规模:道路I—朝阳镇田墘村至蓝田镇好坑村建设工程道路土方工程第I标段土方工程及部分路基处理约55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方工程(软基处理、土方压实)的挖、运、填、场地的平整,各控规点应满足设计高程要求,达到地块标高均衡,各控规点为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I土方工程第I标段土方方格网图。土方工程(软基处理、土方压实)挖除、推平挖方区内土石方,运土至填土区回填,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工期要求:于2009年10月31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漳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即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8 月 10 日至2009年 8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30分至5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天下广场C区5幢205室)办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09年 9 月1日4:30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日上午9时0分,请投标人在2009年9月2日上午8时30分~2009年9月2日上午9时0分时限内送达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迟到或提前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蓝田
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0596-210092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天下广场C区5幢205室
电话:0596-2956050传真:0596-2956050;
联系人:小李 小柯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①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清华园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账 号: 161050100100054299 。
②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账 号:20335069900100000393511。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