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K23+360~K25+810)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4】招0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闽发改交通[2012]12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同城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本路线起点于龙海市榜山镇洋西村,起点桩号K23+360,下穿厦深铁路,跨下陈港后沿九龙江西溪南岸布线,至本合同段终点龙海市颜厝镇长边村。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K23+360-K25+810)项目,路线长2.45公里,道路等级标准为一级公路,路基设计宽度49米,其中:水头村大桥(K23+9169.5~K24+490)桥长573.5米,象镇互通(K24+490~K25+468.5)采用复合型互通型式、主线桥桥长978.5米,象镇互通A匝道桥(AK0+183~AK0+949),象镇互通F匝道桥(FK0+138.4~FK0+782.6),东环城高架桥(TK1+465~TK1+648.5)。工程投资约7601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71221万元(含暂列金)。
2.3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2.4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设计路线K23+360~K25+810,全长约2.45km,本次招标建安投资约71221万元。
工作内容:实施工程中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立交互通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管线工程(雨水工程及管线综合)、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工期要求:为 24 个月;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园林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14000万元以上(含14000万元),并具备年检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公路资质已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号”规定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内;
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具有路桥或桥隧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其二级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以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座桥长500米(含500米)以上、最大单跨跨径30米(含30米)以上结构为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桥的施工业绩。
3.7.2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
自200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结构为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桥的施工经验。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招标公告,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 月 1 日至2014年 3 月 5 日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zzhy)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205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3 月 31 日北京时间08 时 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②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③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6.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 3 月 31 日北京时间 0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7.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 3月 28 日 北京时间 17 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
7.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0000元。
7.1.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账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号:416966632326。
7.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漳州同城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江滨路碧湖展示馆四楼 地址:漳州市天下广场C区5幢205室
邮政编码:363000 邮政编码:363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人:小柯、小洪
电 话:0596-2111875 电话:0596-2956050
传 真:0596-2111928 传真:0596-295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