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亭镇扬美村村道(公园道路、新村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亭镇扬美村村道(公园道路、新村道路)改建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漳芗发改审[2013]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扬美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扬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55.4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农村公路改建工程,将原旧村道改建为混凝土路面,道路施工总长0.862公里,宽5米,其中农民公园村道改建工程长度约0.206公里,新村道路改建工程长度为0.656公里。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武汉衡通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6.2.咨询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3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577731.01元;发包价为:490463.9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
3.3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6%)。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10100元;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15时00分,
7.2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扬美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60503418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林、小沈
联系电话:0596-2910159 传 真:0596-2910156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帐 号:1610 2010 0100 1837 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