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龙海市人民法院投建的龙海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正门、侧门工程经龙海市发展计划局批准{龙计字【2005】283号文}批准建设,采用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龙海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正门、侧门
2.2设计单位:诏安县建筑设计院
2.3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区紫崴路高坑新厝村路段南侧
2.4工程规模:龙海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正门、侧门等,总投资估算约37万元
2.5招标标范围:土建、安装工程等设计施工图所含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2.6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格法。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等级;
4.2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4.3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报名方法: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 9 月 4 日至 9 月 8 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30 时至 5:30 时向招标代理单位购取招标资料。
6、报名地点:(1)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
(2)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1号(市委党校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9 月 15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海市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蔡松坤 联系电话:1390694917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严 联系电话:0596-2950888
传 真:0596-633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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