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亭镇埔尾村金埔路改建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交通局确认该工程列入《福建省建制村以上农村公路省级管理数据库》,视同立项。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埔尾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8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785432元;
2.2建设地点:芗城区石亭镇埔尾村;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 合格 标准;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1)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其它要求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路桥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意见》(漳政综[2009]第72号)第二条第4款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
4.评标办法
4.1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 7月 22日至 2011年 7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远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者福建远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8号店面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8 月 5 日下午 3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3 时 00 分至 3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递交至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埔尾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戴先生
联系电话: 13348469180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远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8号店面,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10679 传真: 0596-2910156 ; 联系人: 小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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