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滨路二期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江滨路二期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拆除
2.2建设规模:拆除建筑面积约16300平方米,具体按实际拆除面积为准。
2.3招标范围:拆除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拆除清单。
2.4工程建设地点:九龙江西溪北岸,西起市区钟法路以西(土石堤结合处),东至市区元光南路以东(新建钢筋混凝土防洪墙终点处)。
2.5工期要求:单幢建(构)筑物移交拆除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报最短工期。
2.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1)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含拆除工程)三级或以上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并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报名方法: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6月8日至6月10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30 时至 5:30 时向招标代理单位购取招标资料。
6、报名地点:(1)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2)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1号
7、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 标 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联 系 人:小柯、林锦城 联系电话:0596-6307081 205162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市委党校旁)
联系电话:0596-2950888 传 真:0596-6336033
联 系 人: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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