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龙海市角美镇角江路(青阳篷至角海路)道路照明修复工程经龙海市发展计划局以龙计字[2005]218号及龙计字[2006]0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施工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海市角美镇角江路;
2.2. 投资估算:160万元;;
2.3. 资金来源:自筹;
2.4. 工期要求:于2012年1月20日前完成;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内容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设计单位: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城市道路照明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部或建设厅核发的二级(含临时)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11月28日至2011 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分至 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四楼)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2月20日 17 时 00 分前(以款项到达为准);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汇出;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1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龙海市角美镇角江路
电 话:0596-6776527
联系人: 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号楼龙湾盛世四层426号
联系方式:0596-2668059 2861737(传真)
联系人:小吴 邮箱:fjzy8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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