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龙高速公路朝阳镇段与省道207交界处城市片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龙高速公路朝阳镇段与省道207交界处城市片林绿化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龙发改审[2013]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樟山高架桥下;
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为575.6728万元(含暂列金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所含内容等;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养护期:1年(含100%成活率苗木保活),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养护期内更换的苗木,从更换之日起算)。
2.7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设计单位:福建荣冠景观绿化有限公司;
2.7.2.审核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漳建工【2012】101号文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即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五、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六、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5月1 日下午17: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肆仟元整;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5月2日下午3:0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龙文区朝阳镇人民政府;电话:18605060688;
联系人:苏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南昌中路九龙城10幢3楼。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596-2061979,传真:0596-2967466。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号:
全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