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古龙•西溪嘉园(南区)工程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龙•西溪嘉园(南区)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复(编号:闽发改备【2014】E03026号),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古龙房地产(龙海)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及其他方式筹措解决,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龙海市榜山镇外港洋沈海高速龙海出口处西北侧,北临“西溪一条龙”;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47707.701㎡,地上建筑面积约为40647.22㎡,地下建筑面积约为7060.481㎡,其中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约为39215㎡,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为约1432.22㎡。本次招标范围为古龙•西溪嘉园(南区)1#--7#楼,建筑层数为地上2~18层;地下1层。施工阶段分为两期同时进行:一期为1#、2#、6#、7#楼及配套的室外工程;二期为地下室含基坑支护、3#、4#、5#楼及配套的室外工程,一期工程与二期工程的分界详见设计图纸);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含的内容(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及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一期工程(1#、2#、6#、7#楼及配套的室外工程)360日历天;
二期工程(地下室、基坑支护、3#、4#、5#楼及配套的室外工程)74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2.6.2 勘察及基坑设计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一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2.6.3.设计单位:厦门合道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6.4.代建单位: 无 ;
2.6.5.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福建省外的投标人须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要求持有入闽备案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相关规定)资格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备注:项目管理人员的在建项目不含与本招标工程在同一地点属同一工程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项目。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2012年4月至截标前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合同段商住或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及以上、层数18层及以上(至少一个单体)且地下室面积0.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备注:投标人用于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除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外省完成的业绩外,其余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获悉,而且查询到的相关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标明查询业绩的网站、网址,无法通过互联网进行查询的业绩或网上公布的业绩数据不齐全或不满足招标项目提出的业绩要求的,视为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不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之要求。
3.5近五年(2010年 4 月至截标前)内投标人未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中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处理,未骗取中标、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存在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 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8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 4 月 30 日9: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99000元整 。
6.4.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4 月 30 日9时0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4 月 30 日9时00分;开标及评标地点: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②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③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龙房地产(龙海)有限公司
地 址:龙海市紫崴路龙盛花园3幢201室 邮编:363100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96—657302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区216号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258 传真:0596—2667678
联系人:小罗、小林
交易中心名称: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地 址: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