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II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漳发改审【2009】33号文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 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 建设资金由 银行贷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文区蓝田镇、朝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施工总投资约20800.1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1500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II市政工程施工监理。
2.4. 工期要求: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算并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2.6.2. 设计单位: ;
2.6.3. 代建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且年检合格的监理单位。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3本工程监理费最高控制价相比工程预算造价下降幅度大于3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11 月12日至2010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1701室)或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1.福建招标采购网 2.漳州招标采购网3.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 叶先生 。
电 话: 0596-2100927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陈、小梅 ;
电 话: 0596-6162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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