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宝镇山美村水泥路改建项目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漳芗发改审【2011】1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芗城区天宝镇山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芗城区天宝镇山美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芗城区天宝镇山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约122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1037米,宽5米的农村四级主干道水泥路面公路,并含两侧部分排水沟和砌石护砌。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4.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宁德市路兴设计有限公司;
2.6.2.代建单位:无;
2.6.3.监理单位:【待定】;
2.6.4.审核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执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22日至2012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悦港路新城花园36幢401室)办理相关招标资料,资料售后不退(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4月9日的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投标保证金及暂列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至时间
7.1. 接标时间:2012年4月10日14时30分;
7.2. 截止时间:2012年4月10日15时00分;
7.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4楼)。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先由中标人代垫)及中标人支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芗城区天宝镇山美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9601640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6-2687165 传 真:0596-2682165
11.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帐 号:161 020 100 100 183 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