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纵一路(横四至横二路)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纵一路(横四至横二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由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并核准招标(编号:漳蓝管【2012】经字36号),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纵一路(横四至横二路)市政道路工程
2.2建设地点: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道路长度:461.145m,道路修建宽度:30m,双向四车道,具体详见图纸;本工程总投资约 2000万元,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8371821.69元(含暂列金22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纵一路(横四至横二路)市政道路工程路基及软基处理、路面、排水(含污水管、雨水管)、给水、电力排管、路灯、交通电气、绿化等施工图所含的内容(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及编制说明;
2.5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B证;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期间无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4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7公示期间,若因建造师有在建工程弄虚作假原因被投诉,导致流标的,业主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追补重新招标及中标差价的损失并追究法律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说明: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本工程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 11 月26 日 16: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蓝田支行
账 号:411764713415
6.4.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1 月 27 日8时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1 月 27 日8时30分;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②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③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招商楼五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96-210092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芗城区胜利东路19号御泰公寓8楼D室
联系人:小徐 电 话: 0596-2928466(含传真)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