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龙文北路临时排水管道市政工程已由漳蓝管【2012】16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融资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龙文北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1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编制说明所含内容;
2.4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 咨询单位: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7 设计单位:漳州市平原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8 代建单位: 无 ;
2.9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 27 日至2012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四楼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36丹霞大厦11楼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招标资料,资料售后不退(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8月9日的16: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及暂列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
帐户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帐 号: 16102010010018378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接标时间:2012年8月10日15时00分;
7.2. 截止时间:2012年8月10日 15时30分;
7.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90606034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袁
联系电话:0596-2109798 传真:0596-252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