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广通漳招字[2010]第0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角江路(青洋蓬至福龙十一号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已经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龙发改[2010]205号)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海市角江路(青洋蓬至福龙十一号路)路段;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照明工程等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4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漳州市平原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
3.4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具备省建设厅颁发的年检合格岗位证书;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漳州市芗城区建业路明欣福园2#209室—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办处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次招标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11月8日上午12: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9日上午 10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 com)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龙海市角美工业综合开发区 邮编:363000
电 话:13605033206 传真: 0596-6766602
联系人:小康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芗城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建业路明欣福园2#209室
电话/传真:0596-2872189 邮编:363000
联系人:叶先生。
10.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龙海市角美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海角美开发区支行
帐 号:853010402008091001
账户名称: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新浦支行
帐 号:1610 3010 0100 0903 63
招 标 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 章)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