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城•中央湾区建设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7]E02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港城(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港城(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江北路以东,规划文仓路以北;
2.2. 工程建设规模:港城•中央湾区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28720.06㎡,总建筑面积为61080m2(其中地下室15200 m2),为整体地下室,上部四栋建筑。其中,地下室为车库、消防水池及设备用房;SOHO1#、2#楼上部工程为一层商场、变配电室,二、三层办公,三层以上为SOHO办公;文创园1#、2#楼上部工程为文创室。,为整体地下室,上部四栋建筑。其中,地下室为车库、消防水池及设备用房;SOHO1#、2#楼上部工程为一层商场、变配电室,二、三层办公,三层以上为SOHO办公;文创园1#、2#楼上部工程为文创室。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港城•中央湾区建设工程拟建设SOHO办公楼及底盘商业、文创园、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及九十九湾港城中央湾区段河道整治工程等附属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不含房建桩基工程部分)、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次建安项目招标人最高控制价为¥168748966.6元(其中港城•中央湾区工程最高控制价为¥150341812.15元;九十九湾港城中央湾区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最高控制价为¥3407154.45元;暂列金150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00个日历天(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时间或施工许可证的开工时间两者较早之日起算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①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②不低于三级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和闽建办[2015]13号文的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督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投标人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的规定。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1日8时00分至2017年05月15日17时30分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的CA、法人授权委托书与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6月01日下午16:00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项目名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港城(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1610 5010 0100 1433 70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清华园支行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应自行考虑节假日及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2.2已按《福建省住房程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日下午3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日下午3时30分,(提前半小时签到);
7.4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需携带原件核对)、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的CA和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的CA和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到场签到。
注:投标人拟派出担任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只需共同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即可,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7.5 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或“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则无需提供。
7.6.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港城(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龙江北路,邮编:363000;
联系方式:18059633188 ;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正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zhzhzs001@163.com
电话: 0596-2862477 ,传真: 0596-2862477;
联系人:小林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