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天河路(南环路至高东路)、高东路(南山路至天河路)道路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招[2010] 1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城建规划实施新区指挥部,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平和县城建规划实施新区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城;
2.2. 工程总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约701.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天河路(南环路至高东路)、高东路(南山路至天河路)道路工程;
2.4. 工期要求:14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3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24日至2010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5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下列地点办理招标文件:⑴、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⑵、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月4日(含2011年1月4日)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 6 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和县城建规划实施新区指挥部 ;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 ,邮编: 363700;
电话: 0596- 5213199 联系人: 小朱。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26609 传真: 0596-2965066;
联系人: 小张、小苏。
招标人:平和县城建规划实施新区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