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吴宅村,鹰厦铁路以南,324国道以北,角江路与324国道交叉口附近。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城市支路2条、1条排洪渠,分别是①临港南路,道路设计长度为0.839km,道路红线宽度1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车道。②坂上东路,道路设计长度为0.353km,全线为一直线,道路红线宽度1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③排洪渠,总长250.728m,宽度4.5m,深度3m。主要建设规划区内的道路路基和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工程综合管线(电力、弱电等)、道路绿化;规划区内排洪渠;建设场地内的平整、土方挖填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939.34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包括规划区内的道路路基和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工程综合管线(电力、弱电等)、道路绿化;规划区内排洪渠;建设场地内的平整、土方挖填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2.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8623480元(含暂列金137万元)(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施工完成过一项合同造价≥2800万元人民币且道路长度800m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
3.6.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施工完成过一项合同造价≥2800万元人民币且道路长度800m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投标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7.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9.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核验身份,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核验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10.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1.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13.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5日8时00分至2016年11月09日17时30分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1.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6 年11月30日 12 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漳州龙池支行
账 号:3500 1669 0000 5250 0085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但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年12月1日8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日8时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zbytb.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2-1109
邮编:363000 联系人:宋飞
电话: 0596-2668011-0 传真: 0596-2668013 ;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