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山新城西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经十一路)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圆山新城西部组团配套道路一期工程(经十一路)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闽发改备[2016]E0001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北起南江滨路,南至规划漳码路;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020.812m,道路红线宽为30米,为城市次干路;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工程预算审核价为83953219元(含暂列金额390万元)。
2.3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中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捌仟叁佰玖拾伍万叁仟贰佰壹拾玖元整(¥83953219元)(其中含暂列金390万元);
2.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 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一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其他资格要求:
①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完成信息登记(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
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③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闽建办建[2016]10号文、闽建办建[2016]39号文、闽建办建函[2017]33号文及闽建建函[2017]4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被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 号的标准执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等相关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投标人若需购买施工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8年1月19日17:00前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4)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金峰支行
账户名称: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1610 8010 0100 154602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者已缴存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应出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月22日 8 时 3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及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前,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在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并签到,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7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者则无需提供。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开标时间:2018年 1 月 22 日 8 时 30 分;
9.2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衍后吉吉高办公楼
联系人:小莫 电话:0596-62899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417室
电话:0596-2668059 传真:0596-2861737
联系人:吴先生
监管部门: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