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建省漳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编号为漳顺招[2011]0816-1号的福建省漳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服务场所工程设计已由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漳政办【2011】90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福建省漳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服务场所工程设计(第三次招标)
2.2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新亭路
2.3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
2.4设计费总投资:项目设计费总投资约21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
2.5.2招标内容: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项目工程设计。
2.6设计周期要求:
签订合同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任务及施工图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送审批和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后续服务工作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年检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2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本工程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2月 19日至2011年 12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①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②漳州市江景花园19幢1201号-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1年 12月 28 日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 12 月 29 日下午3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本工程的设计费以建筑总面积为计算基数,采用单价包干形式,单价为人民币30元/平方米,中标后不予调整。
8.2本工程的设计费与收费基准价格相比下浮幅度大于30%。
8.3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51595783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景花园19幢1201号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6-2033768 传真:0596-2032768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①全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新浦支行
账 号:1610 3010 0100 0728 88
②全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国税大厦支行
账号:1610 6010 0100 0647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