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诏安县供电有限公司城区中心所业务用房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1]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诏安县供电有限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为漳州中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预算价为:1224674.05元,发包价为:1046531.86元。
2.项目总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诏安县南诏镇澹园社区原线路工区;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3平方米。主要建设业务用房一幢,配套建设给排水、通讯通信、供配电、道路硬化、绿化等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包含的内容。
2.4工 期: 1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工程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 ;
3.5持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5 月 11 日至2011 年 5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漳州中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天福园1幢2楼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本工程招标人下降幅度K值为15%;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1 年 5 月 23 日 17 时0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电汇或现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 5 月 24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诏安县供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主任 电话: 13960175565
地址: 诏安县南诏镇澹园社区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中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天福园1幢2楼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含传真):0596—6153586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
账户名称: 诏安县供电有限公司 ;
账 号: 1409027109001002154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市芗江支行
帐户名称:漳州中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3675101040014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