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漳州段(二期)芗城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7/7/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漳州段(二期)芗城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漳州段(二期)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农[2015]11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利盛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芗城区芝山镇;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54939161元(含暂列金2580000.00元)。
2.3. 最高控制价:¥54939161元(含暂列金2580000.00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漳州段(二期)芗城第二标段,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预算审核价及编制说明;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18个月;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012版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  8    4  12: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帐户名称:漳州市芗城利盛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州市分行
   号:2033 5069 9001 0000 0604 781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A、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B、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7  12 日至2017 7  16 日,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7 8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4008003300。
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登记拍照并核验通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注:如因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失磁或其他原因不能核验通过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未到场)
7.4.在开标现场签到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及“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利盛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芗城区财政局六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09353344;
委托方:九龙江防洪工程漳州段(二期)芗城项目建设管理部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6-204634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05号;
联系人:小黄   电话:0596-2161638
11、监督部门: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012017071026101147280]福建省九龙江防洪工程漳州段(二期)芗城第二标段.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