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山新城莲浦小学(含幼儿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圆山新城莲浦小学(含幼儿园)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漳发改审[2013]1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圆山新城莲浦小学(含幼儿园)
2.2建设地点:龙海市颜厝镇上洋村(圆山大道北侧、规划经二十二路东侧);
2.3工程建设规模:实际用地面积约为47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含不计容)22800平方米,其中小学总建筑面积约19800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室外面积约29000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建安预算价为79049417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圆山新城莲浦小学(含幼儿园)的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中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待答疑发布时公布;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 ;
2.8工程质量要求:小学达到福建省《闽江杯》奖(省优质工程)标准;幼儿园达到漳州市《水仙杯》奖(市优质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其他主要负责人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职称:工程师或以上;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备注: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场参加并签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6.2、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和闽建办[2015]13号文的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督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投标人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的规定。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根据漳行政[2013]17号的标准执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1月30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8%≤K≤10.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6 年12月16日16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9080 3120 3001 0000 0089 52
开户行: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福支行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两份缴交投标保证金材料(一份给招标代理单位,一份给招标人),包括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电话: 0596-6289989
联系人: 小莫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306-2308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112597 传真: 0596-2112597 ;
联系人: 小郑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