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龙鑫路(前宅路至高阳街)改造工程


【信息时间: 2015/9/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龙鑫路(前宅路至高阳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龙鑫路(前宅路至高阳街)改造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文件漳台经【2015】69号、漳台经【2015】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开发区鸿渐工业园。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西起现状前宅路,东至现状鸿渐路,改造范围为前宅路至高阳街,为城市支路,道路改造宽度为12m,双向2车道+两侧人行道,设计速度为20km/h,工程范围总长为524.59m,排水污水长度590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旧路面开挖改造、人行道建设及排水工程等。本项目投资概算为540.31万元,预算审核价为3320373.24元(含暂列金300000元),发包价为2964186.59元(含暂列金300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龙鑫路(前宅路至高阳街)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916日至20150920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09月25日12: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零壹佰元(¥301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单位名称: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漳州龙池支行
    账    号:35001669000052500085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8日15:3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1.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2.2.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3.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四楼   
   邮编:363107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596-6265521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邮编:363005;
   联系人:小杨     电话/传真:0596-2631717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