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城康桥丽景小区东侧规划支路与团结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1/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FZJZ施招漳字【201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城康桥丽景小区东侧规划支路与团结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2010】3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招标人为平和县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
2.2.     总投资估算:22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平和县城康桥丽景小区东侧规划支路与团结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非本市的建筑业企业(若以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须按“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到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驻漳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10 日~14 日(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时,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或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办理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光盘、施工设计图纸等)相关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本工程K值取值区间:15%≤K≤1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 月20 日北京时间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标人账户汇达指定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之一。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24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购买标书凭证原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及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建设局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邮编:363000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5265359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钟法路鑫荣花苑B2-1008号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91908      传真:0596-2091909
联系人:张小姐  林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取费标准的60%向中标人收取。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