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芗城点)建设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核准号为:漳芗发改审[2011]83号,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文化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补贴及区政府给予补助,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文化体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漳州市芝山公园东门内一侧;
1.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建设小型足球活动场1个、室外灯光篮球场2片等相关体育活动设施及道路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估算1208.49万元,建安投资约730万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所含内容;
1.4. 工期要求:240个日历天;
1.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1.6.1.代建单位:无;
1.6.2.监理单位: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8月14日下午16:00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伍万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8月15日下午3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文化体育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南路;
电话:0596-2036687传真:0596-2023743
联系人: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68567 传真: 0596-2569567
联系人: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