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DY-ZZD2010-0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城区防洪工程(六标段)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漳发改农[2008]78号及漳发改农[2008]13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安县水利局 , 建设资金来自 由地方自筹及中央投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九龙江北溪中游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工期要求: 120 个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总工期不超过四个月。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和自身优势填报工期。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上,至少保证验收合格。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2.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堤防加固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执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人员(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执有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以无在建承诺为准);
3.4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并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 月26日至2010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到 漳州市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至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八达大厦14楼)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4月16日12: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19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水利局 ;
地址:华安县城关大同路21号,邮编:363000;
电话: 13703916012传真:0596-7358274;
联系人: 黄副局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胜利东路八达大厦14层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32107 传真: 0596-2932106 ;
联系人: 小叶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华安支行
帐户名称:华安县县级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账 号:35001667907050000533
2.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清华园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帐 号: 161050100100065146 。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