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泰路(南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泰路(南段)道路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3】1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内;
2.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3406.7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道路位于角美凤山工业园,南起会展北路,北至角江路,跨越低干渠规划河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30Km/h,路线总长1436.692m,红线宽48m(含中间渠道宽15m),机动车道宽16m,为双向四车道。包括:路基、路面工程、雨污水、通信、渠道、桥涵、路灯、交通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创建漳州市优良工程及以上优质工程;[注:本工程竣工验收获得漳州市优良工程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发包人将根据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3%予以奖励;若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未获得漳州市优良工程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结算审核总价3%的违约金(发包人可从工程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 无 ;
2.6.2.设计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咨询单位: 北京爱思济业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5.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人员、业绩等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29日至2015年06月02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开标相关的材料和工具。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06月23日17:00前(汇达指定帐户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拾玖万陆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3500 1668 2900 5914 000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
友情提醒:投标人汇保证金时请注意银行作息时间。
(2)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24日15时30分前,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b)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邮编:363107;
电 话:0596-6766603 ,传真:0596-6766602;
联系人:小徐、小刘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荣昌广场C座2506室;邮编:363000;
电话(传真):0596—2159771;
联系人: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