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锦江道石码段综合改造项目风貌景观提升工程


【信息时间: 2016/8/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龙海市锦江道石码段综合改造项目风貌景观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锦江道石码段综合改造项目风貌景观提升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6]1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码镇锦江道路段,西起九龙新城东至天主教堂;
2.2.    工程建设规模:全长约为1.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有拆除房屋62栋、立面改造房屋98栋、新建城市公共空间2个、停车位50个,修缮面积为31194平方米,景观绿化占地面积8137平方米等。预算审核价为:2265387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工程包括龙海市锦江道石码段综合改造项目风貌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价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653875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三级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同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 [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了信息登记。
3.5.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无。
3.6.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的规定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811日至2016815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漳州版)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的取值范围为9%-1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91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
6.3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万元)。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龙海支行
账号:3500 1667 1070 5000 2218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漳建工[2014]175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92830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开标时,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建造师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验证登记,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未到场验证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工农路建行大厦四楼
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6-6526071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2C,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3268    传真:0596-2993268
联系人:小张  小蔡
 
1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取费标准的80%向中标人收取。
12.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 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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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06012016081020841145507]龙海市锦江道石码段综合改造项目风貌景观提升工程.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