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暨军警训练基地第一期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会以泰发改招[2010]019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长泰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泰县武安镇鹤亭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850万元,总建筑面积18224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公安局业务用房、附属楼、办案楼、消防水池及泵房。详见由招标单位提供的完整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等材料;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水仙花杯优良工程(优质工程);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华合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2.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法人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3.5. 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6.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5 月 5 日至2010年 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 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水仙大道22号温泉佳苑1幢B703号(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或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长泰办事处办理招标资料。报名采用不记名形式。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5 月 27 日 12 : 00 前(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5 月 28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公安局;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邮编:363900;
电话:13959682689 传真:8363818;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道22号温泉佳苑1幢B703号,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012 传真:0596-2668013;
联系人: 李小姐。
2010年 05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