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中医院精神病科改扩建(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7/7/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中医院精神病科改扩建(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盛(Z-2017)招字01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中医院精神病科改扩建(二期)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龙发改[2017]3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海市中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码镇公园西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对三楼精神病房进行装修扩建,面积1680平方米及增加25张精神病房。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人民币 107161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福建省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临时建造师证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闽建筑函[2013]82、闽建筑函[2013]75、闽建筑[2013]41文规定,已完成延期注册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根据龙政综〔2017〕12号文《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龙海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4. 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5.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闽建办建[2016]10号文、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的规定,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8.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9.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0.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参加开标并签到,建造师应持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原件到开标现场核验并拍照,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或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1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14.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26 日8时00分至2017年 7 30  日17时30分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 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0.00%-11.99%(含10.00%,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817日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18日8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18日8时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zbytb.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中医院;
   地址:龙海市中医院;         邮编:363000;
   联系人:冯科长               电话:0596-652288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2-1109号
   联系人:小杨             邮编:363000
   电话: 0596-2668011-601  传真:     0596-2668013       ;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龙海市中医院
                                                代理: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012017072426281147365]龙海市中医院精神病科改扩建(二期)工程.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