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北仓路(漳华西路至金峰中路)道路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北仓路(漳华西路至金峰中路)道路工程一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规划北仓路,西起金峰中路,东至西洋坪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标段(桩号K0+000~K1+202.866)道路全长1202.86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46米,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为40KM/h。工程预算财政审核造价为¥75560462.02元(含暂列金¥3600000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北仓路(漳华西路至金峰中路)道路工程一标段施工,主要包括道路、桥涵、交通设施、雨污管网、路灯照明、景观绿化,以及综合管线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5560462.02元(含暂列金¥3600000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规定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22日至2016年 7 月 26 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V5.0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13%~14.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8月15日12时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全 称:兴业银行漳州商业城支行
账 号:161060100100222245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漳行政【2012】19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16日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工程项目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8.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8.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4.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证)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8.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浦路中段瑞丰苑,邮编:363000
电话:0596-2878800
联系人: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426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fjzy888@126.com
电话:0596-2668059,传真:0596-2861737
联系人:小陈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