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瑞晟漳招(2011)015号
一.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芗城点)建设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核准号为:漳芗发改审[2010]107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监理单位。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建设小型足球活动场1个、室外灯光篮球场2片等相关体育活动设施及道路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估算671.68万元;
2.2 资金来源:省财政补贴及区政府给予补助;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漳州市芝山公园东门内一侧;
2.4 工程施工监理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
3.3拟派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工民建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㈠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㈡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
3、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预算书、标函袋等)售后不退。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四、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格下浮幅度大于30%。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6月20日下午16:00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法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文化体育局;
电话:0596-2036687传真:0596-2023743
联系人: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刘 电 话:0596-2568567 传真:0596-256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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