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公园园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公园园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以漳发改审【2017】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园林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九龙公园园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公园园区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九龙公园园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项目位于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公园园区内。该项目主属于改造项目,主园区道路总长约716.954米,园区道路宽度约为3.5-8米,道路铺装约3020.6平方米,广场铺装约916.2平方米,总铺装约3936.8平方米。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2110513.84元(含暂列金 100000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龙公园园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10513.84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个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 ;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合格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拍照,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拍照并核验通过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②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拍照,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拍照并核验通过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3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8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05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8%~10%,含8%,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万 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在2017年6月21日12:00时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九龙公园园路改造及其配套工程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前一天中午12点后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同时以投标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账号: 35001662433052508651
开户行: 漳州市建行营业部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15:3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漳州市芝山公园内
电话:0596-2026036
联系人:小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九龙城7幢901室
电话:0596-2061979、13959650644 传真:0596-2967466
联系人:小周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