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芝山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2/10/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芗城区芝山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漳发改审【2012156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芗城区芝山镇林内村、康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芝山镇林内村、康山村等2个行政村供水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73.1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铺设UPVC管(Φ110-Φ50)、镀锌钢管(DN100-DN40D)总长5756米,以及安装管道闸阀、球阀、排气阀、排泥阀、水表等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需持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企业非本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12]148号文规定”
3.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水利水电或水利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水利行政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111日至20121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点购买招标资料:
1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36丹霞大厦12层)
2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8%)
6、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111517:00时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按要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接标时间:201211161430分;
7.2.截止时间:201211161500分;
7.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9.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505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395969590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6-2879392   传真:0596-2876013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号:161020100100183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