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亭镇庵山村洋尾行自然村道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JZ施招漳字[2014]0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亭镇庵山村洋尾行自然村道改建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漳芗发改审【2014】19号文批准建设(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庵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庵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45.0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石亭镇庵山村洋尾行自然村道改建工程,具体详见图纸、预算审核、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4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武汉衡通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6.2.咨询单位: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2.发包价:¥337354.64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51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8:30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3.1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6.3.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3.3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5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四楼)。
7.2.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3. 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单据扫描件或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否定投标人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庵山村民委员会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
邮 编:363001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59669637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B2-1008号
电话:0596-2091908 传真:0596-2091909
联系人:小张、小何
1.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